第3章 杀人了(求收藏,求推荐)(4 / 5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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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整个老赵家的命运,日后还都指着这个外甥呢……
  贾琮见赵国基跟上了,也就不理会了,只是在后面慢慢看着周围的买卖人。
  寻思着找个机会,也做点什么买卖……
  这一年来,他的日子过的可是紧巴坏了。
  不过这个想法在脑中也只是一晃而过。
  前世看小说时,常看到穿越众们成了主角后,就开始各种发明创业,赚的盆满钵满,化身高富帅,走上白富美倒贴的人生。
  用银子能解决问题,通通不叫问题。
  可来到这世界之后,贾琮才发现,这有多离谱……
  自前宋司马光在《涑水家书议》中所言:
  “凡为人子者,毋得蓄私财。
  俸禄及田宅收入,尽归之父母。
  当用则请而用之,不敢私假,不敢私与。”
  便为家长治家,提供了法理上的依据。
  其实换个说法更明白,若未分家,而子女蓄私财者,其罪与百姓蓄兵器养私兵等同。
  皇帝统御天下,不准百姓拥有刀剑甲具。
  而家长管理子孙,则不准子孙蓄私财。
  尤其是庶子……
  翻开各大家族族谱家志,有经济才能的庶子,为家族赚下金山银海,奉养父母兄长乃至族人,而自家妻儿子女吃糠喝稀,衣不蔽体者,比比皆是!
  但有藏私者,必棍棒加身以正家法。
  违逆者,以忤逆罪论。
  忤逆……
  是要千刀万剐凌迟而死啊!
  也就是说,哪怕贾琮忽然陶朱附身,赚下了无数金银家业。
  可只要贾家一句话,就能全部拿走。
  非但拿走,还要治他一个蓄私财的罪名。
  这大概就是礼教中所言之“君要臣死,臣不得不死。父要子亡,子不得不亡”,君臣父子之纲常所在吧。
  唯有身在其中,方能感受其枷锁之重。
  若贾琮穿越成的不是现在这个身份,哪怕是成了熊孩子贾环……
  他忍忍也就过去了。
  等到长大后分家出去,沾不得贾家的富贵,也不用跟着吃大罪。 ↑返回顶部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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