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六十四章你我(2 / 3)
“我见到你的第一面,就觉得你和当初的颜华小姐颇为相似,但仔细看又不是很像,我刚开始实在拿不准,直到我与你见上两面后,你告诉我,你的母亲是孤儿。”
“因为这个,我想你可能不是我要找的人。”
“为什么?”莫云站出来,这可能是她找到母亲的线索。
“我们在几年前找到过颜华小姐的墓碑,她虽然离开了颜家,但是过得很好,绝对不可能让自己的女儿流落到孤儿院。”
“万一有其他的可能性呢?”
莫云一连几次的追问,让郑凯斯对她露出探寻的目光。
为了不让他误会,莫云慌忙解释,“我对颜家人没有兴趣,我只是想找到我的母亲。”
郑凯斯回转目光,深叹了一口气说,“你说的没错,所以为了不因为我的误判而让颜家人流落在外受苦,所以我愿意对每一个有可能是颜华小姐后代的人都好一点。”
这就是他选择帮凯岸的原因。
但莫云总觉得哪里不对,一时又说不上来。
“既然只是猜测,我觉得您大可以先将您的孙女带回去,留在我身边,不是一个良策。”
“哎,这是她自己选的,我可做不了主。”
说着找了个位置做下,又觉得浑身不舒服,“你们还有没有其他的问题要问,没有我就走了,我这次一走,就不会轻易回来了啊。”
他走后,莫云本想追上去再问两个问题,没想权御玺将她拦住。
一开口就是,“和我回国吧。”
莫云皱眉,有感他的霸道,“你!”
“你难道不想去看看权司莫吗?就算我当初骗了你,他也是你辛辛苦苦生下来的孩子,他每天都在想你。”
“那你愿意把他的抚养权给我吗?”
“……”
权御玺一时无语,显然他完全没有预料到她会这么说。
“你既不愿意将他的抚养权给我,那我去见他早晚要分开,我又何必让他更伤心。”
“云儿,你怎么变了这么多?”
“不是我变了,是我如果要活下来,就必须变,我记得当初我问过你很多次,问你是不是你是在骗我,而你宁愿看着我痛苦也不愿意告诉我真相,现在还期望我能给你好脸色看吗?”
“云儿……”
莫云要走,权御玺伸手去拦,却落了空。
余下的梁晚晚与顾北辰两人面面相觑。
“莫云这两年都经历了什么!”
“什么都经历了,你知道一个心碎的女人要在复杂的环境保持完美地生存下来,当然是什么都避免不了的。”梁晚晚吊儿郎当地说,不止莫云经历过,她也经历过。
“所以,才会不再需要裹尸布般又臭又长的爱情,她需要的,是绝对的纯净的真心,是永远不向后看的决心,你如果还想挽回她,首先得抹掉她对你的坏印象,再把你的好印象种植在她的心里,那么或许有一天她心情一好,就接受你了。”
“所以你也是这样的?”顾北辰眯着双眼靠近,“所以你才会拒绝我那么多次对不对?” ↑返回顶部↑
“因为这个,我想你可能不是我要找的人。”
“为什么?”莫云站出来,这可能是她找到母亲的线索。
“我们在几年前找到过颜华小姐的墓碑,她虽然离开了颜家,但是过得很好,绝对不可能让自己的女儿流落到孤儿院。”
“万一有其他的可能性呢?”
莫云一连几次的追问,让郑凯斯对她露出探寻的目光。
为了不让他误会,莫云慌忙解释,“我对颜家人没有兴趣,我只是想找到我的母亲。”
郑凯斯回转目光,深叹了一口气说,“你说的没错,所以为了不因为我的误判而让颜家人流落在外受苦,所以我愿意对每一个有可能是颜华小姐后代的人都好一点。”
这就是他选择帮凯岸的原因。
但莫云总觉得哪里不对,一时又说不上来。
“既然只是猜测,我觉得您大可以先将您的孙女带回去,留在我身边,不是一个良策。”
“哎,这是她自己选的,我可做不了主。”
说着找了个位置做下,又觉得浑身不舒服,“你们还有没有其他的问题要问,没有我就走了,我这次一走,就不会轻易回来了啊。”
他走后,莫云本想追上去再问两个问题,没想权御玺将她拦住。
一开口就是,“和我回国吧。”
莫云皱眉,有感他的霸道,“你!”
“你难道不想去看看权司莫吗?就算我当初骗了你,他也是你辛辛苦苦生下来的孩子,他每天都在想你。”
“那你愿意把他的抚养权给我吗?”
“……”
权御玺一时无语,显然他完全没有预料到她会这么说。
“你既不愿意将他的抚养权给我,那我去见他早晚要分开,我又何必让他更伤心。”
“云儿,你怎么变了这么多?”
“不是我变了,是我如果要活下来,就必须变,我记得当初我问过你很多次,问你是不是你是在骗我,而你宁愿看着我痛苦也不愿意告诉我真相,现在还期望我能给你好脸色看吗?”
“云儿……”
莫云要走,权御玺伸手去拦,却落了空。
余下的梁晚晚与顾北辰两人面面相觑。
“莫云这两年都经历了什么!”
“什么都经历了,你知道一个心碎的女人要在复杂的环境保持完美地生存下来,当然是什么都避免不了的。”梁晚晚吊儿郎当地说,不止莫云经历过,她也经历过。
“所以,才会不再需要裹尸布般又臭又长的爱情,她需要的,是绝对的纯净的真心,是永远不向后看的决心,你如果还想挽回她,首先得抹掉她对你的坏印象,再把你的好印象种植在她的心里,那么或许有一天她心情一好,就接受你了。”
“所以你也是这样的?”顾北辰眯着双眼靠近,“所以你才会拒绝我那么多次对不对?” ↑返回顶部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