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6章(3 / 3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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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但是马思晴赚的钱,却不属于自己。
  马思晴每个月的三十块钱,自己只能拿一块钱,其他的钱都进了张小娥的口袋。
  姚国柱三十多岁了,还没有结婚。
  丹江县城的姑娘间就流传了一种说法。
  都说是因为姚国柱那方面不行,所以才迟迟不结婚。
  姚国柱的母亲闫萍实在受不了邻里街坊的流言蜚语。
  于是在张小娥找上门的时候,闫萍一口就答应了婚事。
  马思晴跟姚国柱结婚,张小娥提了两个条件。
  一,马思晴的工作顶的是林富贵的职,所以嫁给姚国柱的马思晴的工资,应该归林家。 ↑返回顶部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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