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六零章国共协议(3 / 3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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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“那你们对目前这种生活和工作状况满不满意呀?”
  “抗战时期能有这种稳定的工作和收入,我和工友都很满意了!等抗战结束之后,我们一定要争取彻底的每天工作八小时、每周休息一天的工作制度。”
  “你代表工人向资方争利益,就不怕被报复吗?”
  “这个倒不怕,也可以说不由担心。我们工会是合法组织,而且所提的要求也是有道理的,只要我自己的工作不出问题,公司就不能随便处罚我。赣州有七家纺织厂,有一个纺织联合工会,他们也会出面帮我们撑腰。另外政府条例还有专门保护工会负责人的规定,必要时我可以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提出裁定申请。”
  “你们作为资方是怎么看待这个问题的?工人待遇改善了,工作时间缩短了,你们挣的钱不就少了吗?”
  “我们开始是想让工人多工作一些时间,但首先是政府不允许,再就是工会不同意,这方面的处罚是相当严厉,不过后来也就习惯了。另外工人的收入和生活提高以后,熟练工人也相应稳定了,产品的质量也提高了很多,我们卖出去的产品价格也提上去了一些。同时由于公司扩大了规模,管理上的成本也降低了不少。还有,工厂稳定了,银行也愿意给我们提供贷款大量收购储备原料。所以相比以前,我们的收益反而倒略有提高。此外公司也有严格的管理规定,公司对于违反了规定的工人进行的处罚,工会也不能随便干预,就是告到政府和法院,政府和法院也是支持我们的。我和工会的人说过,我们资方和劳工方的利益很大程度上是联系在一起的,现在投资领域很多,如果我们觉得资金放在纺织业不合算,我们就会考虑把资金转移到其他行业去,虽然我们会有一些损失,但很快就会弥补回来,但他们就将面临着失业和找不到合适工作的危险。所以对于工会其他一些过分的要求,我们也不一定会同意。”
  “你们是愿意有工会呢,还是不愿意有?”
  “当然是愿意有,作为资方,我们也不想和员工关系激化,也想弄清工人在想些什么问题,也想把工厂和工人稳定住,何况还有民国政府的法令。”
  “昌云,你是怎么看待这种劳资关系?”毛泽东转头向谢昌云问道。
  谢昌云道:“刚才卢主席的话应该还没有说彻底。据我所知,赣州和广东有不少的工人和公司职员,都持有一些中小公司或工厂的股份,韶关钢厂就有几十个人出资四万多元搞了一个小型机修厂,请了一个专人当厂长进行管理,一年多已经赚了将近两万块。还有的工人把积攒下来的工资拿回老家去买地,然后雇人帮他们耕种。这种资本所有者和劳动者共融共存的现象,已经在一定程度上颠覆了我对原来劳资和剥削与被剥削关系的认识,我觉得还是让其自然发展为好。卢主席,你一年可以剩下一百多块,那些单身或者是两口子都有工作、负担比较小的工人,余下的钱就更多了,你们难道就没有用这些钱再赚钱的渠道?要是实在没有,我可以来给为你们推荐。”
  卢主席道:“谢长官了解的真细致。不满毛先生和谢长官,其实我也有一些投资。我们车间的几个人凑钱办了一个五金店,每个月每人差不多有十来块的收入。我连上找人借的钱一共投进了三百多块,算了一下两年多一点时间就可以收回本钱了,如果生意再好一些,只要一年多就行。”
  毛泽东接下来又问了几个问题,接着又在昌隆公司的办公室与几个职员随意交谈了一阵,然后便坐车赶往下了一个参观地点赣州铁路车辆段。 ↑返回顶部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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